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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测出致癌物 吃得美味已退到吃得安心

饮用水测出致癌物 吃得美味已退到吃得安心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瓶(桶)装饮用水质量抽查结果,其中6种饮用水被检测出含有高浓度的致癌物“溴酸盐”,再次触发食品安全监管之痛。连饮用水都致癌,我们还能信什么?我们对餐饮的要求,已经由“吃得美味”退化到“吃得安心”,难道如此低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吗?

  典型案例:致癌水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瓶(桶)装饮用水质量抽查结果,其中6种饮用水被检测出含有高浓度的致癌物“溴酸盐”,哈药六厂生产的“纯中纯”弱碱性饮用水、内蒙古“景友”沙漠优质水榜上有名,令人震惊。

  我们原本以为在外边买的纯净水会更安全、更健康,可如今却被告知可能会致癌,这是怎么回事呢?

  专家解析:内蒙古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博士郭军说:矿泉水生产要比一般饮料难,其原因是矿泉水产品不能加防腐剂,不能加热灭菌,微生物污染问题一直困扰生产厂家。目前解决矿泉水中细菌超标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臭氧灭菌消毒法,行业应用最普遍。二是采用膜过滤技术,因成本费用高,许多饮用水企业没有采用。

  “国内一些中小企业生产饮用水的工艺很简单,尤其在控制臭氧量上,企业可擅自调高臭氧浓度或延长臭氧灭菌时间,造成溴酸盐过量,检测却有难度。”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郑玉山坦言,目前多数企业对溴酸盐的检验能力有限,交由第三方检测又怕增加成本,导致隐患丛生。

  典型案例:贴牌油

  令人深恶痛绝的地沟油大家已经很熟悉了,但是对于贴牌油大家也不得不防。近日,一家位于昆明六甲城中村的“品牌油”贴牌厂被曝光,厂主从批发市场购买低价散装油,勾兑后,分装到知名品牌油的油桶中,贴上标签,堂而皇之销售到一级批发市场,最终流向餐桌。

  专家点评:贴牌油人人喊打,但在现实中,却很难给予严厉的处罚。相关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值达到5万,或者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刑事犯罪,不然只能对这些黑作坊主进行行政处分。

  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用行政处罚只能“没收违法产品、违法所得、罚款”,然后,这些小厂主再找个地方,重起炉灶,防不胜防。这样的小工厂是最难管办的,只有行政执法权,很难取证调查,今天窝点被端了,明天他们再换个地方就是了,成本低,风险小。

  油的质量好不好,不用什么复杂仪器测定,看一眼尝一口就能知道。凡是黏腻难涮掉的都是坏油,清爽易涮掉的才是好油。

  亮晶晶的炒菜一定要警惕,因为油脂反复加热之后会造成折光性的变化,做菜之后看起来更加油亮,新鲜的油浇上去也没有这么亮。

  典型案例:勾兑品

  先是山西老陈醋,再到酱油、骨汤、豆浆、柠檬水、鲜榨果汁……一时间“勾兑门”层出不穷,各路媒体仿佛整体变身食品监督专员。人们发现,原来身边如此多美味可口的食品、调料,都是“用水冲的”。

  专家点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籍保平表示,现在因为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多,可能消费者走进了一个误区,有点杯弓蛇影的感觉。比如说酿造醋和勾兑醋,在安全上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主要是一个口感的区别。

  其实,勾兑醋还是酿造醋本身不是什么问题,但国家必须制订更严格的标注规则,商家必须做好标示工作,让百姓都能明白地去选择,而不是被蒙在鼓里。

  其实并非所有勾兑都是非法的,有一些勾兑甚至在营养价值上都与传统食物相差无二。但消费者为什么对勾兑如此反感?恐怕最多的还是因为这些商家或者遮遮掩掩或者干脆谎言欺骗。既然勾兑并非妖魔鬼怪,何不大方承认呢?哪怕这与消费者的传统饮食习惯相左,甚至影响到生意,总比被曝光后千夫所指好吧。现代化的标准流程式餐饮与中国的传统美食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你硬要鱼与熊掌兼得,是不是太贪心了点?

  典型案例:一根豆角喂11种药

  豆角、茄子、白菜是百姓餐桌上最常见的蔬菜。然而,这些在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的蔬菜,更是和农药一起度过“一生”:一根豆角被“喂”11种农药,一根茄子一次性混打4种农药,刚喷过农药的蔬菜第二天就被采摘下来,运往市场销售。

  专家点评:中国农业大学农产品流通与营销中心主任安玉发教授表示,蔬菜产销全过程中没有农残检测,与我国脆弱的“控农残”体系密不可分。一般来说,抽检应该是建立在批次上的,而从千家万户收上来的菜很难确定批次,这种“大海捞针”式的抽检,往往是无效的。因此,如果不从源头上加以管控,而仅依靠流通环节的抽检,对防控农残超标将起不到实际作用。安玉发建议,应建立一套科学的全过程“控农残”体系,着力加强源头监管,适当设立乡镇级检测站,并给予一定的人权、事权、财权,激发监管活力,逐步增强菜农的科学用药意识,从源头上扎好质量安全监管的“篱笆”。同时,对产地农业部门应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并将蔬菜的质量安全指标纳入当地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染色花椒:含有害物质“罗丹明B”

  “罗丹明B”,俗称“大红粉”,呈红色粉末状,部分不良商贩将其作为苏丹红替代品,属于非食品原料,会导致人体皮下组织生肉瘤,具有致癌和致突变性。2008年,我国明确规定禁止将其用做食品添加剂。

  毒血旺:加“福尔马林”防腐保鲜

  “毒血旺”的制作过程是先将盐、水、猪血按照一定比例勾兑,在铁盒内放置15分钟至30分钟不等,再切成块放入水泥池里浸泡加温,其间还会加入用于防腐保鲜的“福尔马林”。

  染色豆瓣:加“胭脂红”和“日落黄”

  按照食品法规定,“胭脂红”和“日落黄”是不能添加在豆瓣中的。经检测,被查厂家每公斤的豆瓣中最高含有0.05克“胭脂红”和0.047克“日落黄”,豆瓣中的大肠菌群也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10多倍。

  毒生姜:危害等于在食用慢性毒药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不良商贩将品相不好的生姜用水浸泡后,使用有毒化工原料硫磺进行熏制,熏过的“毒生姜”与正常的生姜相比,看起来更水嫩。

  瘦肉精:18道检验管不了一头猪

  以河南济源市为例,主要依靠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每月一次的抽查,按照省里制定的2%抽查比例执行。至于外地流入本地的生猪,只要其提供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并且耳标齐全,一般不再检验。进入屠宰环节后,则主要依靠企业自检。

  馒头:香精加多少凭手感

  馒头加工现场一名女工表示,这些都是和面时直接加入的。“柠檬黄”、“玉米香精”和成的面是用来制作玉米馒头的;为增加甜度和香度会加一些糖精和香精。

  假葡萄酒:万瓶假葡萄酒“傍名牌”

  河北昌黎县一些葡萄酒厂家,用酒精掺添加剂、香精、色素等调制后做成假冒葡萄酒,有的甚至根本不含一点葡萄原汁。

  典型案例:加亚硝酸盐的肉

  很多人知道,腌制蔬菜、腐烂蔬菜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很高。还有很多人不仅不敢吃腌菜,就连放过夜的剩蔬菜都不敢吃,不就是害怕亚硝酸盐吗?但是您可能不知道的是,亚硝酸盐已经深入各种肉制品烹调当中,从仅用于猪、牛、羊肉当中,已经逐步发展到所有动物性食品都添加,甚至连鸡鸭肉、水产品也不放过。应用亚硝酸盐或含有亚硝酸盐的嫩肉粉、肉类保水剂、香肠改良剂来制作肉制品,让肉制品色泽粉红,口感变嫩,不易腐败,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厨师的不传之秘。

  专家点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食品科学博士范志红:一日在某店购买酱驴肉,看到驴肉颜色呈深粉红色,便问厨师说,有没有不加硝(亚硝酸盐)的驴肉?有没有颜色不发红的驴肉?厨师摇摇头说没有。现在做熟食哪有不加硝的?消费者都喜欢红色的肉,遇到像我这样想要褐色驴肉的人还是头一次。

  最糟糕的是,不仅散装加工肉制品和餐馆肉类菜肴中充斥着亚硝酸盐,就连购买鲜肉自己烹调都无法幸免。某日从大超市买来一斤牛腩,清炖之后却发现肉块是粉红色的,而且肉质比平日软烂许多,显而易见是加了含有亚硝酸盐的嫩肉粉。另一次,学生来我家吃饭,来一份超市购买的排骨,煮熟之后,却发现肉块是鲜明的粉红颜色。

  看来,只要吃肉,亚硝酸盐躲都躲不开!我非常担忧地想:肉块在超市、市场就已经被加入了亚硝酸盐,那么餐馆买回去之后,厨师并不知情,再次加亚硝酸盐或嫩肉粉来处理,又该怎么办呢?这岂不是肯定会发生亚硝酸盐超标危险吗?

  典型案例:香甜的糕点

  蛋糕、面包、奶酪、冰淇淋、饼干、奶茶、咖啡——这些现代社会的日常食品,也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因为在生产这些食物过程中,所使用的植物奶油会产生大量反式脂肪酸,而反式脂肪酸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风险,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各国学者相继研究发现,反式脂肪酸的摄入量和心血管病的发病率之间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如果一个人每天摄入0.5克左右反式脂肪酸,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基本上可以翻番。反式脂肪酸摄入还与罹患冠心病的危险显著相关,即使每天摄入体内的反式脂肪酸不超过5克,患心脏病的风险也将增加25%。还有研究发现,反式脂肪酸除了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性外,还会干扰必要脂肪酸的代谢,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及神经系统健康,增加2型糖尿病的患病风险并导致女性不孕。

  专家点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李再贵:用植物奶油做的食品口感很好、很香。消费者在选择食品的过程中,只顾追求口感,而忽视了健康,这是不理智的。比如,有的饮料生产商就说,不加调味剂,消费者不会喜欢的。我们国家生产的面包比国外的面包松软,倒不是因为人家做得不好,而是我们放了更多的添加剂,这对消费者的健康是不利的。李再贵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的过程中,应尽量选择原味的食品,不只是反式脂肪酸少了,其他方面的添加剂都相对较少,比较干净、健康。饼干、蛋糕等焙烤食品里,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一般比较大,尽量少选购。

  中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食品与营养研究所研究员张坚建议,买食品的时候首先要看配料表,同时倡导少吃油炸食品,采取健康的饮食方式。特别爱吃西餐、快餐、蛋糕等食品的人,尤其应当注意反式脂肪酸的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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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14日下发《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将扩大再制造产品种类和试点范围,并且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编制《再制造产品目录》。业内人士表示,再制造产业发展技术和条件已成熟,将因政策的扶持步入快车道。电子商务家具汽配加固公司网站运营中国服装批发网中国家居饰品网减肥产品排行榜螺柱焊机 

  试点范围和产品种类扩大

 

  再制造是指将机电产品运用高科技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恢复到像新品一样或优于新品的批量化制造过程。

 

  在原有再制造范围的基础上,发改委决定,将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包括再制造产品种类和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再制造试点。

 

  通知明确,要适当扩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范围,继续开展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再制造,增加传动轴、机油泵、水泵、助力泵等部件开展再制造;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再制造试点。

 

  此外,通知还鼓励再制造技术公司为冶金、矿山、化工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展专业化再制造服务试点;探索完善可再制造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相关网络建设试点;加强再制造相关专业化国产装备生产和产业化应用。

 

  据悉,试点工作将在全国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企业,继续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

 

  《再制造产品目录》正在编制

 

  通知指出,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试点单位的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逆向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积极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对纳入国家试点单位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优先将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

 

  此外,发改委还将不断完善优惠政策。目前,发改委、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再制造产品目录》编制小组,将根据试点情况,把符合新品标准、规模化生产的再制造产品纳入目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

 

  据了解,被纳入《再制造产品目录》的产品将会获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工程院院士徐滨士的研究,与新品相比,再制造产品将节约成本50%、节能60%、节材70%,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与制造新品相比显著降低。

 

  在强调节能减排的当下,再制造产业有望步入快车道。徐滨士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进口的设备就达万亿元之巨,这些设备即将陆续进入报废期,如果能够通过再制造工程修复,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一位券商分析人士表示,很难准确估量再制造产业的市场规模。但是可以肯定,再制造符合当今节能环保的时代主题,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发展空间。美国2002年再制造产业的年产值为GDP的0.4%。按我国目前的GDP水平计算,即使按照0.4%的水平计算,市场空间也有千亿元。

 

  再制造业试点扩容 三类企业分1900亿蛋糕

 

  发改委下发通知,称决定加大支持力度,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对试点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机构分析指出,未来再制造产业前景广阔,到2015年相关产业产值可达1900亿元,三类企业有望受益。

 

  扩展试点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一是适当扩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范围。继续开展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再制造,增加传动轴、机油泵、水泵、助力泵等部件开展再制造;二是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再制造试点;三是鼓励再制造技术公司为冶金、矿山、化工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展专业化再制造服务试点;四是探索完善可再制造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相关网络建设试点;五是加强再制造相关专业化国产装备生产和产业化应用。

 

  据介绍,早在2008年,发改委就启动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在去年,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国内涉及到再制造市场主要分为汽车、工程机械和机床三大类,从三大类产品在国内发展情况看,均处于较为景气的程度。目前,三大主流行业部分大型企业开始逐步参与,带动激光等制造技术的提升,但是短期对于公司业绩难于产生直接影响,行业发展仍需时间。

 

  部分分析师则指出,未来再制造产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到2015年,相关产业的产值可达1900亿元。从行业和产业链的角度来看,三类企业可望受益,一类是具有或未来可能具有再制造技术的企业;二是具有配套能力的零配件生产商;三是回收与销售的渠道。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涉足再制造行业。其中,潍柴动力旗下拥有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再制造业务;大族激光旗下则有武汉大族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和山东建能大族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主要经营激光再制造工程技术设计和产业化应用。

 

  发改委: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 利好相关上市公司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扩大再制造产品的种类和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再制造试点,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对已经涉足再制造领域的A股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程度利好。

 

  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

 

  通知表示,试点工作将在全国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企业,继续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

 

  在即将出台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作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重要方面,汽车零部件与机电产品再制造将获得重点发展。

 

  目前,国家已将14家整车与零部件制造厂商列入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其中,属于上市公司的有江淮汽车600418和潍柴动力000338。

 

  此外,激光设备作为一种先进的加工手段,在再制造领域有着广泛的需求。作为以激光设备为核心业务的大族激光002008,公司拥有的大功率激光切割设备和焊接设备,可以广泛应用于再制造领域。

 

  在工信部2009年底印发的《机电产品再制造单位试点名单中》,属于上市公司的还有中联重科、徐工机械000425、柳工000528、三一重工600031等多家工程机械类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汽车制造还是机械机电类上市公司,再制造在其业种所占比重有限,因此相关政策对这些公司的利好也在一定范围之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1〕2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8年,我委启动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了广泛关注。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2011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把“再制造产业化”作为循环经济的重点工程之一。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及《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我委决定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取得实效

  (一)加快落实建设任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523号)要求,再制造试点期为2-3年,今年5月份试点到期。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条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如期达产达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应尽快建成验收,切实发挥中央资金的带动效益。 

  (二)组织评估验收。已完成实施方案各项目标的试点单位,应当于9月20日前,向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审核后向我委申请。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工作程序见附件一)。对尚未实现方案目标的试点单位,可适当延长试点期,但最迟应于2011年年底前申请验收,对无特殊原因且逾期未申请的试点单位,将取消试点资格。 

  (三)加强跟踪指导。国家将公布通过评估验收的单位名单,将合格的产品纳入《再制造产品目录》,宣传介绍试点成果和工作经验,采取制作模式案例、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各地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通过评估验收单位的跟踪,对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委(环资司)。 

  二、适当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

  为进一步探索适合国情的再制造发展道路,我委决定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包括再制造产品种类和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再制造试点。试点工作将在全国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企业,继续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 

  (一)扩展试点内容和范围。一是适当扩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范围。继续开展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再制造,增加传动轴、机油泵、水泵、助力泵等部件开展再制造;

  二是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再制造试点;

  三是鼓励再制造技术公司为冶金、矿山、化工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展专业化再制造服务试点; 

  四是探索完善可再制造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相关网络建设试点;

  五是加强再制造相关专业化国产装备生产和产业化应用。 

  (二)抓紧组织申报。满足申报条件(见附件二)的单位,按属地关系向所在地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编写试点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试点单位的基本情况(现有生产规模、产品保有量)和再制造工作基础(产品授权、旧件来源、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再制造发展目标(原则上为3年)等。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开展发动机、变速箱再制造的单位应提供再制造授权委托书)。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或企业以集团形式申报的,向具体项目所在地省级部门申报。

   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条件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于11月15日前将申请报告和推荐材料报我委(环资司),每个省推荐总数不超过3家。 

  (三)评审确定名单。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被推荐单位报送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确定纳入再制造试点单位的初选名单,并指导试点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获得专家评审通过的单位,我委将正式复函确认为再制造试点单位。 

  三、加大支持力度 

  (一)落实支持政策。我委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试点单位的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逆向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积极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按照我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要求,对纳入国家试点单位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优先将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

  (二)完善优惠政策。我委、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再制造产品目录》编制小组,将根据试点情况,把符合新品标准、规模化生产的再制造产品纳入目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

  (三)鼓励技术研发。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支持生产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开展有利于再制造的环境友好设计。加强再制造产品设计技术和产品剩余寿命评估、经济环保的拆解和清洗、无损检测等技术的研发,做好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成熟适用技术的衔接,尽快形成再制造关键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体系。

  (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成熟适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再制造技术,如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技术、等离子熔覆技术等。国家拟研究设立的再制造领域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将对通过验收评估的企业和再制造试点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五)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在部分维修网点(含汽车“4S”店)设立再制造产品专柜,建立再制造产品连锁示范店和售后服务点。加快建立再制造产品信息检索系统 

  (六)加大宣传推广。国家将通过举办再制造技术、产品、工艺设备展览会,设立再制造产品体验馆和再制造产业发展论坛等多种形式,普及再制造知识,引导用户和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以报废汽车零部件为原料的再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再制造产品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对不张贴标识的产品将依法处罚。对我委新确定和通过试点验收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可标识我委、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标志。我委将会同国家工商总局不定期组织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再制造试点资格。

  各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再制造试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标准。

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